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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重要城市氢能规划目标
发布时间:2022-10-31 浏览次数:36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年底,广东已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2872辆,安全运营里程超3000万公里,建设加氢站54座,位居全国首位;省内汇集氢能企业超400家,涵盖氢能基础设施建设、燃料电池电堆与系统、整车设计、燃料电池零部件制造、应用场景等全产业链。
氢能产业和燃料电池应用,之所以能够在广东如火如荼地开展,和当地的政策支持密不可分。
今年3月发布的《2022年广东省〈政府工作报告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》就提出,由该省交通运输厅、发展改革委牵头,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,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,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客运码头、公交站场等场所加快建设充、加氢站等基础设施。
随后,4月发布的《广东省能源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透露了广东“十四五”期间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。其中,打造氢能产业发展高地,建立广州、佛山、东莞、云浮氢能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和惠州、茂名、东莞、湛江氢能制储运产业集聚区,为广东氢能产业发展按下了加速键。
而从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来看,该示范城市群是由佛山市牵头,联合省内的广州市、深圳市、珠海市、东莞市、中山市、阳江市、云浮市以及福建省福州市、山东省淄博市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等地组建构成。
《佛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(2018-2030)》
主要目标:
1.到2025年,氢能源及相关产业累计产值达到500亿元。培育氢能及燃料电池企业超过100家、龙头企业6家、投资总规模达到300亿元。氢能源产品推广应用累计超过11,000套,加氢站达到43座;
2.到2030年,建成氢能源产业集群,实现氢能源及相关产业累计产值1000亿元。培育氢能及燃料电池企业超过150家、龙头企业8家,累计投资总规模达到500亿元,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氢能源产业集群。氢能源产品推广应用累计约30,000套,加氢站达到57座。
3.氢能源产业发展分为4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示范应用阶段(2018—2020年),属于产业和市场培育期;第二阶段为市场化初级阶段(2021—2025年),属于产业由培育期向成长期过度;第三阶段为市场扩张阶段(2026—2030年),属于产业的快速成长期;第四阶段为氢经济社会(2030年后),属于产业成熟期。
《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(2019-2030)》
1.到2022年,环卫领域新增、更换车辆中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10%;公交、物流、工程服务、仓储、港口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不低于3000辆;燃料电池乘用车在公务用车、出租车等领域示范应用达到百辆级规模。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200亿元以上。
2.到2025年,初步建成广州氢能枢纽、产业集聚中心和比较完整的氢能产业链,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氢能运营中心。培育广州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企业超过100家,其中年营业收入突破50亿元的1-2家。公交、环卫领域燃料电池汽车占比不低于30%,燃料电池乘用车实现千辆级规模的商业化推广应用。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600亿元以上。
3.到2030年,将建成集制取、储运、交易、应用一体化的氢能产业体系,氢能与电力、热力等共同支撑二次能源供给。建成大湾区氢能研发设计中心、装备制造中心、检验检测中心、市场运营中心、国际交流中心。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、备用电源、分布式能源和冷热电联供等领域的装机量累计5万套,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在汽车、轨道交通、船舶、航空等领域的装机量累计超过10万套。建设绿色氢电综合调峰电站不低于10座,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。氢能产业实现产值预计2000亿元以上。
4.打造“一核、一枢纽、三基地”产业布局。“一核”为黄埔氢能产业创新核心区,“一枢纽”为南沙氢能产业枢纽,三基地分别为番禺乘用车制造及分布式发电研发基地、从化商用车生产基地和白云专用车生产基地。
《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 年)》
1.到2025年,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,建成氢能产业技术策源地、先进制造集聚高地、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,实现氢能商业化应用,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。
(1)创新能力建设。建成氢能标准研究、检测试验和安全运营检测3个公共服务平台,推动我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氢能领域国际国内标准20项左右,新建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。
(2)产业集聚发展。建成2个功能配套齐全、引领带动作用强的氢能特色产业园,培育和引进重点领域优质企业不少于100家,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,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。
(3)应用示范推广。推广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,建设加氢站不少于10座,分布式能源、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应用不少于100套、氢能船舶1-3艘、氢能无人机不少于100架。
2.该规划还对2035年进行了展望,预计届时氢能产业规模或将达到2000亿元,形成集氢气制、储、运、加、用于一体,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氢能产业体系。
《东莞市加氢站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
主要目标:
至2024年全市建成加氢站22座,2025年底前共建设29座,其中二级站6座。在2025年之前做好另外25座的编制规划和前置工作,到2030年力争建成54座。
54座站点选址含9个加氢站、2 个加氢加气综合能源站,12个加氢充电综合能源站、24个加油加氢综合能源站、7个加油加氢充电综合能源站。在综合能源站中,7座为现有加油站扩建加氢项目,24座为新增加油站点。
《中山市推进加氢站建设工作方案》
主要目标:
合理规划推进加氢站建设。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,建设具备加氢、加油、加气、充电等多功能的综合能源补给站;现有加油(气)站在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可视为已纳入加氢站布点规划。
另外,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,委员们提出《关于编制中山市车用新能源综合服务体系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建议》(提案第125286号),对该市车用新能源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为此,2021年8月在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286号提案答复的函”中表示:
1.氢气储运和加注方面,将打造“氢气储运基础研究—氢气储运技术研究—氢气储运装备制造—加氢站建设运营”储氢加氢产研链条。
2.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,初步形成“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—燃料电池系统集成—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”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。
3.对于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,中山市将与周边地市合作,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全产业链条。
4.加氢站规划方面,按照《中山市推进加氢站建设工作方案》,将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用氢需求,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站建设。
此外,目前广东省内其他多个城市还表示,将打破行政区域限制,发挥各自优势,结合自身在产业链中定位和相关特点,形成产业互补、协同、融合,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和障碍,合力打造氢能和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条。